来源: 时间:2019-10-23 22:23:38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和《聊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聊人字〔2007〕42号)等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2019年东阿县公开招聘教师和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二)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三)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四)一般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幼儿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五)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六)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学位;(七)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八)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二、招聘人数
共计96人,幼教90人(实行总量备案管理)。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10月30日9:00 — 11月1日17:00
查询时间:2019年10月30日11:00 — 11月2日11:00
应聘人员登录东阿政务网(http://www.sdde.gov.cn/)或东阿新闻网(http://de.lcxw.cn/),仔细阅读《简章》及所有附件,并如实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岗位一经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与考试时的身份证应当一致。对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取消其报考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初审时间:2019年10月30日11:00 — 11月2日11:00
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指派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确认结果。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后,考生将无法修改报名信息,请应聘人员尽早报名并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缴费时间:2019年10月30日11:00 — 11月2日17:00
通过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应聘。报名笔试考务费每人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低保人员,网上审核通过后,可于11月4日上午9:00-11:30,到县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现场办理确认减免手续。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职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缴费成功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同时一并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分。(一)笔试:中小学教师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幼儿教师笔试内容为《学前教育学》、《学前心理学》、《学前卫生学》、《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等。
面试:面试工作由县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统一组织实施。教师面试原则上采用说课的方式,其中音体美类采用说课与专业特长展示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幼儿教师面试分公共题目和技能展示两部分,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公共题目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业务知识和普通话,技能展示主要包括弹唱、舞蹈、绘画和手工制作等内容,应聘者自选其中一项(器材自备);乡镇卫生院工作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专业知识及业务能力。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面试时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