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一名。
一、 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招聘岗位
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工作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身心健康,具有较强的开拓创新精神。
2.热爱学生处就业指导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社会工作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计算机运用能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心理学、人力资源管理、教育学专业,有高校学生管理、高校就业工作经历者优先。
4.会熟练使用统计分析软件、办公软件,能够进行日常的网页管理维护,具备较强的语言文字能力,能够出差进行就业市场开拓等相关就业工作。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5年6月9日以后出生)。
二、基本待遇
一经录用,按照《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进行管理考核。
三、招聘程序
1.报名
有意报名者请将个人简历及附件材料(包括身份证件、学历证书等,以上附件扫描至一个pdf文件)于2020年6月12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邮箱hyzzrs@163.com,邮件名称设置为:张三--XX处工作人员应聘简历。
2.资格审查
2020年6月16日通过校园网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于2020年6月17日上午9:00至11:30到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图书馆一楼学术报告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发放能力测试通知书。
3.面试
经资格审查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参加面试。面试着重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应聘岗位工作需要的综合素质,面试不指定教材和参考资料。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确定初选人员
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初选人员。
5.考察、体检与公示
初选人员体检、考察由学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由初选人员自理。若初选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则按照专业测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
0551-62520118、62529306(咨询)
0551-62520121(监督)
2.联系邮箱:dha100@sina.com
3.学校地址: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学林路1100号
合肥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