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营口大石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32人公告
来源: 时间:2019-11-19 13:38:29
2019营口大石桥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132人公告
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32名。其中,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招聘教师16名、特殊教育学校招聘教师16名、幼儿园招聘幼儿教师100名。
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30周岁及以下(30周岁指截至报名起始之日,未满31周岁。即1989年11月18日以后出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
(六)学历及专业要求
1.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报考各教师岗位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士及以上学位。
2.幼儿园: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的学位。
应聘各岗位人员所学专业须与招聘岗位需求专业一致,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招聘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七)教师资格要求:
中等职业技术专业学校:应聘语文、数学、物理、生物教师岗位的应具有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应聘其他教师岗位的须在录用后两年以内考取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与其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特殊教育学校:应聘音乐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应聘特殊教育教师岗位的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
幼儿园:应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八)应聘者的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须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九)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均不可报考。
(十)招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名称和类别参照《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附件3)。
(十一)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者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
招聘程序
(一)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1月20日-2019年11月24日(周六、周日不休息。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者应根据招聘要求认真填写报名信息,并保证所填信息及相关证明的真实有效性。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请携带以下材料,必须在报名规定时间内到大石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六楼招聘大厅现场报名。
稿源:
作者:
编辑:shao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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