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是孩子的终身教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婚姻法》第15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的天职,这种义务是无条件的、强制的,即是父母离了婚,这种义务依然存在。然而在今天,离异家庭子女抚养教育问题,仍是我国乃至全世界一个有着重大影响的社会问题。他们过早地离开家庭,走入社会,成为社会的袍袱
不只在中国,各国的法律都规定要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这自然包括对儿童的抚养教育。家庭是儿童最初的生活园地和实践场所。我们说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更应该强调父母是孩子的终身教师。从子女出生起,父母就应帮助子女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技能,用“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护公共财物”的思想教育子女,使他们在德智体美各方面都得到发展,成长为社会所需的有用人才。
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合法权益,教育培养儿童,使孩子健康成长,各国都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如大力发展妇幼保健事业,帮助儿童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学习文化知识,设立儿童福利机构,为儿童提供学习科学技术、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的场所,努力发展学前教育,开发儿童聪明才智等等,并逐步制定法律,对此加以保障。这说明,保护教育儿童不仅是家庭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我们每个家庭、社会各界、各阶层都应关心儿童,做好培养儿童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