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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管理:幼儿园需要幼儿教师怎样的“穿衣打扮”?
来源: 时间:2016-02-29 09:00:00
  幼儿教师培训网指出,绝大多数园长将教师的穿衣打扮提到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高度,认为在幼儿园里,教师的一举一动均会对幼儿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为了避免教师的随意着装可能对幼儿产生的不利影响,幼儿园必须规范教师的穿衣打扮。比如规定“教师的仪表要大方,穿戴要得体”,那么,怎样才算大方和得体,却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因此,幼儿园内部规定就需要解决这一问题,于是,许多幼儿园便形成了成文或者不成文的相关规定。
  一、绝大多数园长和教师在“穿衣打扮”问题上已达成共识
  对园长和教师的随机调查结果表明,我们发现,在“穿衣打扮”问题上幼儿园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教师是教育者,应该为人师表,他们的形象应该是美的,美的标准通常定位于“自然、清新、简洁、大方”。相关规定主要有:允许化淡妆,但不能佩戴饰物等。
  第二,幼儿教师要组织幼儿开展丰富多彩的室内、户外活动,穿衣打扮应当便于活动的开展,绝对避免因穿着因素而限制自己的手脚、影响活动的开展。相关规定主要有:长发不披肩,不留长指甲,不许穿超短裙、吊带衫、无袖装、露背装、露脐装、过紧的衣服、过高的高跟鞋等。

  第三,幼儿天性好奇,喜爱模仿,注意力也较容易分散,教师的穿衣打扮不能偏离大众的审美标准,过于“另类”,以免干扰教学、误导幼儿的审美取向。相关的规定主要有:教师不得穿奇装异服,不得留另类发型等等。甚至有个别幼儿园还专门订做了工作服,要求教师上班期间统一着装。

  在规定制定过程中园长应充分征求老师们的意见,然后在幼儿园里进行了公示或者在会上加以通过,以便大家对此达成一致的理解和认可。久而久之,幼儿园上上下下便形成了关于“穿衣打扮”的统一认识,“像个幼儿老师的样子”这句话也有了明确、具体的内涵。
  二、幼儿园对教师穿衣打扮的限制和教师突显个性的要求既矛盾又不矛盾
  幼儿园关于“穿衣打扮”的规定在教师穿衣打扮的自由空间中圈出了允许的范围,这无疑是一种限制。那么,这种限制与教师突显个性的要求是否矛盾呢,对这一问题有两种回答:一种认为两者有矛盾,一种认为并不矛盾。
  持“矛盾”观点的园长和教师认为,根据社会学角色理论,一个人可以同时扮演多种角色,不同的角色具有各自不尽相同的角色行为期待,这时,个人就需要在角色行为期待之间加以协调,如果彼此包含有不相容的成分,协调不成功,则会产生 “角色冲突”,如果个人选择遵守多种角色规范之间的“相容部分”,则协调就会取得成功。一个人成为幼儿园教师,就等于承担了一种新的角色,它具有相应的角色规范,一个人要想做好幼儿园教师这份工作,就必须遵守相应的规范,放弃一部分自由。就本案例中的张倩来说,刚开始,她没能及时意识到这一转变,依然“我行我素”,所以大家议论她“不像幼儿教师的样子”,后来,她在民主讨论中发现了这一点,表示今后要遵守园里的规定,这也就意味着作为继续留在幼儿园工作的代价,她牺牲了一部分自由。因此,可以说来自职业的相关限制与个人的自由之间从根本上讲是矛盾的。
  持“不矛盾”观点的园长和教师认为,幼儿园的规定并非“密不透风”“窒息个性”,其实,绝大多数教师都能很容易做到,同时并不感到压抑,也就是说,在遵守规定的范围内,自由展现个性的舞台仍然很大。而且,幼儿园的规定其适用范围十分有限,只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幼儿园内”有效,只要过了上班时间、出了幼儿园的门,大家就不必受到这一限制了。事实上,许多教师也都表示,平时工作不能留长指甲或将长发披在肩上,放假后,她们会好好地“过把瘾”,返园时,再有所收敛。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讲,幼儿园关于穿衣打扮的限制与张扬个性的要求并不矛盾。
  三、幼儿园对教师穿衣打扮的限制应当与时俱进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审美观念的改变,幼儿园关于教师穿衣打扮的规定也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关于这一点,有一位教师讲述了一段有趣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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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hao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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